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06 11:16 |
2017年会昌县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会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发展党员的通知》(会组字〔2017〕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实际, 制订2017年会昌县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以发展教学一线教师,特别是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入党为重点,加大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使我县教育系统党员教师的结构和整体素质有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始终保持队伍的先进性,为基层组织建设及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县教育系统计划发展党员15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100%,35岁以下达到87%以上,女性占47%以上。保持一支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保持5︰3︰1的比例,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人数达到50人左右。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一是要按照结构指标发展。优先在高知识、高素质人才队伍中发现、培养和发展党员,整体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重视在女性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确保实现女党员发展比例目标。二是要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着力推行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和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发展工作台账,对上年度没有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强化督查,对2年以上(含2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重点管理,确保有发展对象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今年能够发展1名党员;没有发展对象的,要确保有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
(二)把握标准,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一是要按《细则》要求发展党员。要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按照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赣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县委教育工委计划在2017年秋季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培训班。深入实施“源头工程”,高中教育阶段学校要设立业余党校,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观念教育。三是全面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切实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三推两培一票决”,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保证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
(三)加大宣传,增强发展党员自觉性
一是宣传先进典型。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宣传,大力宣传他们在带领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先进典型事迹,不断增强群众对共产党员的认同感。二是强化支部建设。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内容和形式,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文化、参与公益活动、现场观摩等。在组织生活过程中,适当安排时间集中讨论,轮流或自由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收获、谈打算,让每个党员都能感受到自己都是组织生活的主角,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三是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建立微信群等途径,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系统党组织的活动、宣传党员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的作用,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主动加入党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党员联系群众等活动,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经常走访困难教职工,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密切党群关系,树立党组织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教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强化责任,落实发展党员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发展任务。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及时研究制定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数量、质量、结构等要求,均衡慎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防止简单“压数量” “一刀切”。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季报制度,建立健全县委教育工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工作台帐,入党申请人工作台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台帐和新发展党员工作台帐;建立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党员发展预警机制,对接近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发出预警,进行重点跟踪管理。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县委教育工委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要层层建立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制,工委领导将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今后,要把是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
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请于7月14日前报县委教育工委党员服务中心。